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方案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7年7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为维护广大股民利益,现将本次配股提示如下:
1.向全体股东按10:2.5比例配股,每股配股价4.20元。同时社会公 众股股东还可按10:5折比例受让国家股/法人股的转柄股份,每股转让费0.20元。原持有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的股东,本次除可按10:2.5比例 配股外,也可按10:5的比例受让本次国家股、法人股放弃配股权转让给 社会公众的股份,每股转让费0.20元。
2.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17日
3.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18日
4.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7月18日至1997年7月31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
5.配股交易代码:700692
转配交易代码:701692
转让交易代码:710692
转转交易代码:711692
在上述缴款期限内未办理缴款手续的股东,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不再安排补缴款工作。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