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21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1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
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位于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科技街 18 号阳煤大厦 13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到会董事为:冯志武、
朱壮瑞、程彦斌、王怀、白平彦、王宏、李端生、李德宝、裴正)。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志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报告需在公司年度股东大
会上向全体股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21,028.0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7,248.51 万元,故 2020 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408,276.60 万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议案所预计的金额内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王怀先生、白平彦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3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一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华阳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齐鲁一化为华阳集团三级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王怀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19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