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91 公司简称:阳煤化工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阳煤化工 60069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峰杰 高峰杰
电话 0351-7255821 0351-7255821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阳煤大厦 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阳煤大厦
电子信箱 himd@163.com himd@163.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46,746,089,865.30 42,381,615,324.14 1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97,341,162.76 5,410,263,845.65 -11.33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5,553,767.97 482,752,306.37 -225.44
营业收入 8,230,712,567.56 9,084,852,057.18 -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8,077,137.62 25,731,227.91 -2,50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59,100,931.80 -8,788,472.6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2 0.43 减少12.5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01 0.0108 -2,508.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01 0.0108 -2,508.33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6,19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例(%) 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24.19 574,674,600 0 无 0
司
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资基金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03 309,597,522 309,597,522 无 0
限公司
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2 154,798,762 154,798,762 无 0
业(有限合伙)
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2 154,798,762 154,798,762 无 0
业(有限合伙)
王连永 境内自然人 0.87 20,718,808 0 无 0
许昌均 境内自然人 0.76 18,000,300 0 无 0
徐开东 境内自然人 0.59 14,046,296 0 无 0
俞炜峰 境内自然人 0.41 9,721,200 0 无 0
北京水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7 8,900,000 0 无 0
张敏 境内自然人 0.37 8,804,572 0 无 0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阳煤金陵产业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金陵华软恒毅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北京金陵华软阳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0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运行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化工行业步入下降周期,行业竞争愈加激烈,产品价格不断下探,行业利润不断收窄, 全行业整体状况不容乐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尿素 182.64 万吨、精甲醇 8.54 万吨、烧碱 19.94 万吨、乙二醇 15 万吨、
聚氯乙烯 10.67 万吨、丙烯 6.47 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31 亿元,比同期 90.85 亿元减少 8.54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7.26 亿元,比同期 0.34 亿元减少 7.60 亿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