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2022 年 4 月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期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制定。
2、本期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期计划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期计划的人员共计不超过 33 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管委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本期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期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额度为 6,000 万元。
5、本期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公司 H 股股票。
6、本期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归属期
本期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计划时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期计划终止,也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已设立并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包括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等)所持有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期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通过二级市场或配股方式购买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计划时起计算。
锁定期结束后基于公司的业绩考核制度对本期计划持有人进行考核,由其考核后归属至经考核合格的本期计划持有人,考核期为两年,本期计划锁定期满后对应
的标的股票按照 40%、60%分两期归属至持有人,具体归属时间在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7、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购买。
8、本期计划委托第三方管理。受托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对资产管理资质的要求,为本期计划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计划,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购买和持有海尔智家股票。
9、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期计划。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期计划其他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期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因此,本期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期计划其他持有人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
11、公司实施本期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期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
12、本期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3、本期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目录
一、释义......5
二、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6
三、资金来源......6
四、股票来源和数量......6
五、持有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 7
六、存续期、锁定期、归属期及终止 ...... 7
七、本期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及处置 ...... 9
八、持有人会议和管委会职责、召集及表决程序 ......10
九、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 ......13
十、管理规则主要条款 ......13
十一、实施本期计划的程序 ......14
十二、公司及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15
十三、附则......16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计划中具有如下含义:
海尔智家、公司、上市公 指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司
《员工持股计划》 指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 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 年
-2025 年)(草案)》
本期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指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期计划的对象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海尔智家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期计划以各种方式取得的海尔智家 H 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 本期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管委会
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机构/ 指 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产管理资质、接受本计划委托提供
管理方 资产管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 指 本计划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用于核心员工持股的资
产管理计划
公司股票 指 公司的 H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持有人确定的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持有人是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此外,公司实施的本期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本期计划的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本期计划的覆盖范围包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人应当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
三、资金来源
本期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额度为 6,000 万元。
四、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本期计划股票来源
本期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资产管理机构通过沪港通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H股股票。本期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二)本期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参与本期计划的资金总额为 6,000 万元,鉴于目前实际购买本期计划项下股票的日期、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尚不确定。
本期计划独立于其他期员工持股计划,但已设立并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包括A 股员工持股计划等)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持有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 33 人,资金总额为 6,000 万元(含),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一份额为 1 元。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8 名,为李华刚、解居志、宫伟、吴勇、李攀、李洋、管江勇、黄晓武,共持有份额 2,053 万元,
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34.2%;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25 名,共持有份额 3,947 万
元,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65.8%。
六、存续期、锁定期、归属期及终止
(一)本期计划的存续期
本期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计划时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期计划终止,也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二)本期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
1、本期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计划时起计算。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再融资等情形时,本期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新增股票与其所对应股票的解锁期相同。
(三)本期计划的归属
锁定期结束后,管委会基于公司的业绩考核机制对持有人进行考核,考核后归属至经考核合格计划持有人,考核期为两年。在存续期内,管委会有权延长或者缩短考核期并调整相应的权益归属比例。
本期计划的标的股票权益分两期归属至持有人,本期计划锁定期满后对应的标的股票按照40%、60%分两期归属至持有人。具体归属时间在锁定期结束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为激励各考核对象聚焦目标、创造业务增值,推动公司物联网智慧家庭的战略实施,本期计划项目下的考核指标如下:
1、本期计划下持有人系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公司平台人员的,其考核指标及归
属为:
管委会考核该等持有人2022年度结果为达标且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较2021年归母净利润增长超过15%(含15%),则将其名下本期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40%全部归属于持有人;如果增长幅度在12%(含12%)-15%,由管委会决定归属的比例并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后进行归属;如果增长低于12%(不含12%),则2022年度考核对应部分不归属。
管委会考核该等持有人2023年度结果为达标且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较2021年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5%(含15%),则将其名下本期计划标的股票权益的60%全部归属于持有人;如果年复合增长率幅度在12%(含12%)-15%,由管委会决定归属的比例并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后进行归属;如果增长低于12%(不含12%),则2023年度考核对应部分不归属。
“归母净利润”:①2021年归母净利润系指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数据,为130.67亿元;②2022、2023年归母净利润是指从经审计归母净利润剔除当年度重大资产出售/收购(如有)形成的一次性损益影响后的归母净利润。(其中重大资产出售、收购的标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