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 2021-09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的预留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452.5214 万份;
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行权价格:25.63 元/股。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三次 A 股/D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以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 452.5214 万份(以下简称“本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 25.6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批准与授权
1、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对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 年 9 月 4 日,
公司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公告》进行公开披露。
4、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三
次 A 股/D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进行了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次获授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首次授予的 4,600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7、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获授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权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本次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确定股票期权本次预留授予的授权日为2021年12月15日,
向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452.5214 万份,行权价格为 25.63 元/
股。
(三)本次预留授予事项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差异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已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及预留权益)行权价格由 25.99 元/股调整为 25.63 元/股。
除以上事项外,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1 年第三次 A 股/D 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一
致。
(四)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
2、预留授予数量:452.5214 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18 人
4、行权价格:25.6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预留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分五期行权,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权的第三个行权期 留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权的第四个行权期 留授权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权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权的第五个行权期 留授权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授予情况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452.5214 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总数的 90.50%,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048%。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预留股票期 占目前股份总
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公司下属产业总经理和部门经理 4,525,214 90.50% 0.048%
等(18 人)
合计(18 人) 4,525,214 90.50% 0.048%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剩余股票期权不再授予。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2、同意公司确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权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向符合条件
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 452.521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5.63 元/股。
3、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授权日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并同
意以 25.63 元/股的价格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2.5214 万份股票期权。
三、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将按照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