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22-023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
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
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共有合伙人 146 人,注册会
计师 7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9 人。
中兴华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152,351.0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中兴华所承担了 80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工作,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2021 年度相关数据尚在统计中)。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489.2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
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 年 6 月 28 日,
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截至目前,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已提起上诉。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20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IPO 申报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海健,2014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 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19 年 9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2022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昕,202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1 年 3 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
2021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项目,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因上海商会网网络集
2020年12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蔡海健 月 30 日 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 2019 年年报审计被
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
函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8 万元(含税)。2022 年度
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08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3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含税)。公司拟支付的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独立客观性、执业能力及沟通交流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规范,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在 2021 年度年审过程中,中兴华所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