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89 沪市 上海三毛


首页 公告 上海三毛:收购在建工程项目的公告

上海三毛:收购在建工程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11

证券代码:600689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公告编号:临2011-003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在建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内容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全资
子公司上海润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渝置业”)于 2011 年 3
月 8 日与上海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实业”)
签订了《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根据明珠实业与上海市杨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署的“杨房地府
字(公告 20071602)《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按照挂牌文件的要求
在竞得地上海市杨树浦路 1056 号,地号为杨浦区 38 街坊 4 丘地块内
建造一幢建筑量为 35,000 平方米的重庆沪办大楼。
    经润渝置业与明珠实业协商,明珠实业同意以在建工程转让的方
式向润渝置业转让上述建设项目。
    本项交易的转让金额涉及与土地相关的转让款 3.535 亿元,与地
下建筑建设相关的费用及配套费用等。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将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介绍
    润渝置业系由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建筑装潢材料、机电产品、百
货、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1
品、易制毒化学品)、办公用品、服装、服饰、金属材料销售;企业
形象策划。

     明珠实业由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文化广
播影视集团 、上海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
程 、装潢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
文化产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与咨询,停车场库经营,国
内贸易等。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重庆沪办大楼在建工程项目位于上海市杨树浦路 1056 号(地籍
编号:杨浦区 38 街坊 4 丘)地块内,目前尚处于地下建筑建造阶段。
根据相关规划,该项目可建造 35000 平方米的商办用房,预计于 2011
年 4 月底前完成地下建筑部分,2012 年 3 月完成地上建筑。

    四、《在建工程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内容:
    (1)、转让双方约定转让之“在建工程”范围为规划确定的重庆
沪办大楼所对应的土地范围;
    (2)、转让截止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完成的重
庆沪办大楼开发建设有关的所有地下部分的建设工程。

    2、转让对价及相关费用
    本次交易转让对价由土地前期费用、地下工程建设费用及带建费
构成,润渝应向明珠实业支付:
    (1)、土地前期费用,由土地中标价人民币 305,690,000 元,房
地契税人民币 9,170,000 元及补偿款人民币 38,639,400 元构成;
    (2)、地下工程建设费、带建费以及其他任何涉及本次交易润渝
置业应付的款项。

    3、支付安排和土地证变更
    (1)、土地前期费用的支付:作为签署转让协议的前提条件,润
渝置业已经以预付款方式向明珠实业及其控股股东支付了 3.76 亿
元,其中 1.1 亿元为润渝公司根据上海三毛集团董事会的授权(详见
2010 年 11 月 6 日公告)支付,其余由潜在的合作伙伴代为支付。
    (2)、地下工程建设费用及带建费用的支付,须遵从双方约定支
付。
    (3)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且润渝置业已向明珠实
业指定账户内支付土地前期费用的全部应付款项后,双方应向交易中
心申请办理本次交易之重庆沪办大楼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2
的申请手续。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润渝置业实施的本次交易,为公司获得了一项潜在的房地产
收益机会,由于短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将对公司形成巨大的现金压
力。因此,公司将考虑通过合作的方式完成该项目的后续开发。

    六、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于第七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授权
公司下属企业润渝置业与明珠实业洽谈在建工程转让协议(详细内容
见 2010 年 11 月 6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
    2、根据《公司章程》此交易标的超过授权范围,需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于本次定期年报会议审议该项目),公司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重庆沪办大楼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