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0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春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的提案;
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春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鄂尔多斯集团的意向,转让价格1730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和产权交割手续。
该公司截止2002年12月31日总资产9160.23万元,净资产3757.21万元,2002年实现利润635.82万元,公司转让该股权预计可产生利润200万元左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有关董事会决议实施意见的提案
1、经2002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三毛进出口公司和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公司合并经营的提案》(详情见2002年8月21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因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出口退税的有关事宜,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出口创汇业务,为此该决议不再实施。
2、经2002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引进设备再实施租赁的提案》(详情见2002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因该免税进口设备目前尚在海关监管期内而不能进行转让,为此该决议不再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