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第八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11 位,实到董事 10 位。董事解正林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解正林先生授予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晓军先生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批准公布半年度报告。授权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按适用规定向公司各上市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报送有关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资料。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二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本报告,并同意将本报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郭晓军先生、杜军先生及解正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 8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决议三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
海燕为联席公司秘书及香港交易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决议四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