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
告全文。
2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在该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审计了本公司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 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 1,405,876 千
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 1,346,147 千元)。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本年度股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交易所 上海石化 600688 上海石化
H股 香港交易所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 00338 上海石化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刚 余光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8号,邮政编码:200540
电话 8621-57943143 8621-57933728
电子信箱 liugang@spc.com.cn yuguangxian@spc.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位于上海西南部金山卫,是高度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主要是通过石油加工生产多种炼油产品和化工产品。本集团大部分产品销往中国国内市场,而销售额主要源自华东地区的客户。华东地区乃中国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
中国对石化产品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是本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本集团利用其炼化一体化优势,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升现有产品的质量及品种,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强化产业技术攻关和产品性能升级,以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
2.1 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 2021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重述后)增/
重述后 重述前 减(%) 重述后 重述前
营业收入 93,013,595 82,518,315 82,518,315 12.72 89,280,415 89,280,415
(亏损)/利润总额 (1,715,136) (3,599,570) (3,599,570) -52.35 2,648,161 2,648,1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利润 (1,405,876) (2,871,969) (2,872,072) -51.05 2,000,444 2,000,5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 (1,365,513) (2,790,670) (2,790,773) -50.75 1,908,043 1,908,105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 806,996 (7,337,499) (7,337,499) 不适用 4,060,026 4,060,026
金流量净额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年末(重述
重述后 重述前 后)增/减(%) 重述后 重述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24,824,929 26,243,746 26,243,705 -5.41 30,260,110 30,260,172
总资产 39,658,244 41,242,782 41,242,740 -3.84 47,038,622 47,038,622
2.2 主要财务指标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 2021 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重述后)
重述后 重述前 增/减(%) 重述后 重述前
基本每股(亏损)/收益(人 (0.130) (0.265) (0.265) -50.94 0.185 0.185
民币元/股)
稀释每股(亏损)/收益(人 (0.130) (0.265) (0.265) -50.94 0.185 0.185
民币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亏损)/收益(人 (0.127) (0.258) (0.258) -50.78 0.176 0.176
民币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亏损)/ (5.504) (10.162) (10.163) 增加 4.66 6.727 6.727
收益率(%)*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增加 4.53
权平均净资产(亏损)/ (5.346) (9.875) (9.875) 个百分点 6.416 6.416
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使
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人 0.075 (0.678) (0.678) 不适用 0.375 0.375
民币元/股)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年末(重述
重述后 重述前 后)增/减 重述后 重述前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人民币元/股)* 2.299 2.425 2.426 -5.235 2.796 2.796
资产负债率(%) 37.105 36.058 36.058 增加 1.05 35.382 35.382
个百分点
* 以上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集团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
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
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