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华盛达 编号:临2005-003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月
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将部分对北京新宇计算机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宇)的长期股权投资(占北京新宇注册资本的19
%)与部分对上海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宇)的长期股权投资
(占上海新宇注册资本的19%),以2773.4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盛
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宇股权交易价格按截至2004年9月30日评估后的净资产计算,为人民币
2,431.04万元,上海新宇股权交易价格按截至2004年9月30日评估后的净资产计算
,为人民币342.39万元。
关联董事袁建华先生、赵月琴女士、袁世杰先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此议案须提请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5年2月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⑵2005年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⑴登记时间:2005年2月2日
⑵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⑶联系人:赖新、毛宇宁
电话:0572-8082909
传真:0572-8081198
邮编:313200
⑷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
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