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84 公司简称:珠江股份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珠江股份 600684 珠江实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覃宪姬 扈佳佳
电话 020-83752439 020-83752439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
颐德大厦30楼 颐德大厦30楼
电子信箱 gfqinxj@gzzjsy.com gfhujj@gzzjsy.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0,937,741,569.40 30,305,559,301.10 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51,355,487.07 2,108,774,708.18 16.2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12,995,192.44 1,458,552,727.50 4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2,580,778.89 -25,624,35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36,555,686.68 -54,227,188.9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548,454.16 60,014,300.44 -775.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3 -0.93 增加15.96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03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92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或冻结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1.10 265,409,503 0 无
黎壮宇 境内自然人 4.77 40,699,500 0 无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国有法人 4.52 38,569,408 0 无
督管理委员会
王玲 境内自然人 0.50 4,288,346 0 无
程晴 境内自然人 0.49 4,218,580 0 无
羊轶霖 境内自然人 0.44 3,740,052 0 无
黄文丰 境内自然人 0.37 3,200,000 0 无
余庆元 境内自然人 0.36 3,100,000 0 无
褚明阳 境内自然人 0.26 2,210,200 0 无
许荣 境内自然人 0.26 2,195,600 0 无
公司控股股东珠实集团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
知前十名无限售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 19珠实01 151765 2019/7/10 2022/7/10 65,000 5.70
债券(第一期)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 19珠实02 162112 2019/11/6 2022/11/6 78,000 5.59
债券(第二期)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 21珠实01 178731 2021/6/7 2024/6/7 130,000 6.38
债券(第一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88.82 89.6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79 0.52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