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08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 11.68%,低于 30%,主要是考虑到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
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财务安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
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9,266,683.6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539,699.51
元,同时根据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853,460,723.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 30,724,586.03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31,565,992.19 元,截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16,568,390.26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53,460,723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603,821.69 元(含税),占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6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19,266,683.61 元,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2,116,568,390.26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5,603,821.69元,占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68%,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0 年春节前后,新冠疫情突然爆发并急速蔓延,房地产行业遭受了巨大
的不利冲击。房地产项目施工和建设被迫延期,线下销售渠道暂时关闭,项目开发和回款周期拖长,资金流动性压力增大。且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所在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开发周期长、投资回报期长等行业特点。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当前,公司坚持高质量自主开发模式,积极获取房地产项目,补充土地储备。截至 2019 年末,公司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为 811,635.38 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 617,515.30 平方米,其中四方公馆项目和塔岗村项目为土地市场竞拍获得的独立开发项目,白云湖项目为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公司在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为 51%。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但短期内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预计公司仍将保持良好收益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同
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
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参加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董事 4 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