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84 股票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临2008-013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08 年10 月6 日以文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08 年
10 月1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 人,实到11 人。公司全体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郑暑平先生主持,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S8 地块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15,583 万元的价格收购S8 地块项目,郑暑平董事长、廖晓明副
董事长、梁宇行董事、许庆群董事、朱劲松董事等5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情
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收购S8 地块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廖晓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廖晓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廖晓明先生
担任总经理以来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朱劲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郑暑平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朱劲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08 年11 月5 日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1、召开时间:2008 年11 月5 日(星期三)上午9: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30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题名称:
关于收购S8 地块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披露情况:
该议案业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关
联交易公告已刊登在2008 年10 月18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08 年10 月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邀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
还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B、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登记;
C、异地股东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08 年10 月30 日至10 月31 日,8:30—12:00,14:00
—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30 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加会议办法
个人股东参加会议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
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需
持委托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此外,凡是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六)会议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30 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0060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83752663
联系人:黄宇文 杨斌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一
朱劲松先生简历
朱劲松,男,1964 年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经营部副经理、营销策划部经理、金盛项目部总经理、湖
南珠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附件二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S8 地块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08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收购S8 地块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地研究了公司提供的该议案相关资料,以及中介机构的相关评估报告,本
着独立性、客观性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提升公司商业物业业务及盈利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增强可持续发
展能力。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政府主
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合同内容客观、
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在该关联交易表决时实行了回避。
(4)本次关联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蔡穗声、曾炳权、张晋红、林兵
二〇〇八年十月于广州
附件三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蔡穗
声先生、曾炳权先生、张晋红女士、林兵先生就公司总经理变动的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廖晓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对照廖晓明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呈,经审查:廖晓明先生的辞职原因是正常的工作变动,辞职理由充分,辞职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聘任朱劲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对照朱劲松先生的个人履
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情况;朱劲松先生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聘任朱劲
松先生为总经理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朱劲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蔡穗声、曾炳权、张晋红、林兵
二〇〇八年十月于广州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于2008 年11 月5 日召开的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
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序号 议案 同 意不同意 弃 权
1 关于收购S8 地块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不同意”、“弃权”项对应的方格内选择一
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