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和
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回
购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3 日。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二)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3,819,36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回购最高价格 14.8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6.72 元/股,
回购均价 8.4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200,983,50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2019 年 9 月 3 日,公
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26,480,000 股。除
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
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2018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 月 3
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3,851,022 66.30 40,349,598 2.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662,771 33.70 1,402,390,712 97.20
其中:回购专用 0 0.00 23,819,361 1.65
证券账户
总股本 1,031,513,793 100.00 1,442,740,310 100.00
注: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公司股份总数由 1,031,513,793 股增
至 1,442,740,310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 23,819,361 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回购方案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