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140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曹飞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139,40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 14.46%(占公司发行新股
67,356,321股后总股本的13.5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
为54,409,0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85,000,000股。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曹飞先生拟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54,409,090股,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计划减方式减持不超过
27,803,566股,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520,418
股、来源于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283,14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99%),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不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
的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其他部分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减持期 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97号)。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曹飞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曹飞先生发来的《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曹飞先生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曹飞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2015年1月,曹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39,090股,其中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45,888,672股,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公司股份8,550,418
股。
2016年3月31日,曹飞先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85,000,000股,自
股份登记至认购对象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预计上市
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4日,曹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30,000股。
截止本公告日,曹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9,40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3.5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54,409,0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数量为85,000,000股。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0月26日、2017年4月21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延期公告》,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曹飞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股) 例
2017年7月13日
曹飞 集中竞价 13.80-14.34 30,000 0.003%
-2017年7月14日
减持后持股股数(股) 139,409,090
减持后持股比例(%) 14.4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曹飞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4,409,090股。
2、减持数量:不超过54,409,090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等原因连续停牌时间10个交
易日以上的,减持计划将在公司复牌后顺延相应的交易日实施。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7,803,566股,包括来源于
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520,418股、来源于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19,283,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不包括来
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其他部分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不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减持的原因
个人投资及资金安排需求。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根据曹飞先生《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曹飞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曹飞先生此前已披露计划、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曹飞先生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曹飞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曹飞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曹飞先生出具的《关于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