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 万鸿 编号:2010-02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 年12
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12 月21 日以传真
或邮件形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到会
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转让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
案》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状况
难以改善,已资不抵债,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评估报告,截止到2009 年11 月30 日,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资产总计3,167,631.61 元,负债合计6,302,783.34 元,净
资产-3,135,151.73 元。公司同意以人民币零元的价格将本公司持有
的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给代文昌。转让完成
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汉阳龙阳大道特8 号”变更为“武汉市
汉阳区阳新路特1 号”。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作以下修改: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为:汉阳龙阳大道特8 号;
办公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8 号;
邮政编码:430060
现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汉阳区阳新路特1 号;
邮政编码:430000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2 月27 日
附:独立董事意见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 年12 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95%股权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旨在帮助公司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减少亏损,盘活资产,为公司今后的可持
续发展创造条件,该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上述交易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本次交易的完成有利于
公司今后的运作。
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