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金山开发 金山B股 编号:临2014-011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公告
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08),拟出售公司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杨
行镇西城区南块C地块范围内土地。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对公司杨行地块
进行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9),公告公司与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杨行镇政府”)签署了《国有土地收购动迁协议书》。
日前公司与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签订
了《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一、国有土地收购储备范围、土地面积
1.四至范围:东至松兰路、南至水产路、西至杨泰路、北至杨鑫路
2.土地面积:35419.5平方米(折合53.13亩)
二、国有土地收购补偿价格
经甲方委托上海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及房屋等进行评估(评估报告
编号为沪房地师(2014)咨字第025号),评估价格为11942.82万元。评估价格
构成主要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建筑物、装饰装修、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绿化补偿、
无法恢复使用设备补偿、设备搬迁安装、存货等物资搬运、停产停业等补偿费用。
本次国有土地收购补偿价格总价为人民币15800万元。
三、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费支付方式、条件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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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与乙方补偿费的给付方式:由乙、丙双方按2013年12月26日签订的
《国有土地收购动迁协议书》约定的条款支付收购费。
四、交地条件及期限
在甲乙丙三方正式签订《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后的四十五日内,乙方
完成拆迁工作,将地块交付给丙方,乙、丙双方签订交地协议书;之后丙方将本
收储地块交付甲方,双方签订交地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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