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四川金顶控股股东、实控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复函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本企业作为四
川金顶控股股东,现就贵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了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企业及实际控制人
洛阳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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