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3—035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证券法》(2019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相应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第四十二条 对象提供的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违反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及权限违规提
供对外担保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
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
任的董事予以罢免的程序,公司应根
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对相关责任人员
的诉讼程序。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弥补亏损方案;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 弥补亏损方案;
第七十七条 报酬和支付方法;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报酬和支付方法;
(五)公司年度报告;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 (五)公司年度报告;
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
他事项。 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
他事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 内容不变,仅调整所在章节。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
第一百三十 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
五条 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除以上条款内容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