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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8 沪市 四川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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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8: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600678: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1—06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 1 元收购
自然人丁玉海、张保文尚未实缴的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加强对矿山生产经营业务的管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自然人丁玉海、张保文达成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景建筑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其中,以人民币 0.22 元收购丁玉海持有的诚景建筑 11%股权,以人民币0.78 元收购张保文持有的诚景建筑 4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诚景建筑 51%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诚景建筑的执行董事,具体领导其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股权收购的相关协议,并全权办理上述股权过户等相关登记备案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丁玉海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金色交响小区 47 幢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8 月至今担
任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云南泽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1、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51%,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2、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占股 48%,主要业务为企业投资和项目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开业;

  3、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占股 49%,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及五金产品等相关贸易,公司状况开业;

  4、云南泽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100%,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的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2、自然人:张保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公园 1903 小区蒙塔溪 15 幢一单元 502 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现任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担
任云南捷凡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云南捷凡置业有限公司占股 90%,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等业务,公司状况开业;
  2、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49%,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及施工,公司状况开业;

  3、昆明煜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主要业务为企业投资和项目经营管理,公司状况开业;

  4、云南吉睿商贸有限公司占股 51%,主要业务为建筑材料及五金产品等相关贸易,公司状况开业。

  四川金顶与交易对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均同意自愿放弃本次转让的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6FA1F1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保文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1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1 月 15 日 至 长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 324 号附 18 号 2 楼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
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矿山工程(不含爆破)、隧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堤防工程、防洪设施工程、水工隧洞工程、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特种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服务;花卉、苗木(不含种苗)的种植(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情况

  目前,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丁玉海        51%          510 万元      0 万元

张保文        49%          49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100%          1000 万元      0 万元

  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四川金顶      51%          510 万元      0 万元

丁玉海        40%          400 万元      0 万元


张保文        9%            90 万元        0 万元

合计          100%          1000 万元      0 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000.00                      40,500.00

 资产净额                    -6,500.00                      -10,000.0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 1 日-9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500.00                        -3,50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报表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本次交易价格确定原则、方法

  鉴于丁玉海、张保文均尚未实缴诚景建筑的注册资本,经三方协商确定,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收购上述 51%的股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 1(甲方):丁玉海

  转让方 2(乙方):张保文

  受让方(丙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乙方在四川诚景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 11%股权,乙方有意转让其拥有的公司 40%股权,并且甲方、乙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同时丙方同意受让甲方、乙方在公司各自拥有的共计 51%的股权。

  鉴于甲方、乙方向丙方转让的股权均为认缴,非实缴出资,转让后由丙方继续履行其受让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鉴于公司目前拥有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政证书号:D351088807):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有效期从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5 日。三方确认股权转让不
影响公司继续拥有上述资质。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11%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甲方、乙方同意出售而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对所转让股权部分的公司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0.22 元(大写:零元贰角贰分)将标的股权转让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 0.78 元(大写:零元柒角捌分)将标的股权转让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3、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协议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

  在甲乙丙三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五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价款 0.22 元,向乙方支付价款 0.78 元。

  第三条 股权转让及有关费用

  三方同意办理与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各自承担的比例由甲方、乙方另行协商。

  三方在本协议生效的七日内提交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

  五、本次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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