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8—04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暨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公司与交易标的公司股东在签署
《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基础上的补充,具体交易方案和交易细节以相关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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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充协议签署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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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有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18日起停牌。详见公司披露的《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2018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2018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2018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2018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2018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2018年6月4日,公司与深圳海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
于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海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已就标得公司的股权购买事宜,于2018年4月23日
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海盈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性协议》”),现各方基于友好协商的基础,进一步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本次交易之定金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在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向
乙方支付5,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定金,在双方签署最终正式交易
文件生效后,该等款项可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予以抵扣。如双方在合理时间内未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的,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返还定金之日起15日内及时足额向甲方返还定金。
(二)协议生效、终止与解除
1、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意向性协议》和本补充协议效力至以下条件成就之日终止:(1)各方签订本次交易正式文件;
(2)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意向性协议》和本补充协议。
(三)其他事项
本补充协议作为《意向性协议》的补充部分,与《意向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意向性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部分,以《意向性协议》为准。
二、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公司与交易标的公司股东在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基础上的补充,具体交易方案和交易细节以相关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补充协议签署后涉及的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