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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股权转让等

公告日期:2002-10-2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度
                          第八次董事会(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02年度第8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有11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公司所持四川嘉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战略投资人转让的议案》。
    四川嘉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企业”)系特种水泥生产企业,目前总股本5950万股,其中本公司持有其2884.9万股,占其总股本48.49%。
    考虑企业经营风险,本公司拟将所持全部嘉华企业2884.9万股股份以不低于其帐面净资产(以四川金顶2001年度审计报告数为依据)的价格向战略投资人转让。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02年10月22日与战略投资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国投”)草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截止2002年8月31日,金顶公司以所持嘉华企业全部股份,即2884.9万股股份转让给重国投,股权转让作价以具证券从业资格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2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为依据,结合嘉华公司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作价为0.415元/股,转让总金额为1197万元,重国投以现金按协议约定支付金顶公司。
    《关于拟将公司所持四川嘉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战略投资人转让的议案》和《股权转让协议》须经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2年11月22日上午九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拟将公司所持四川嘉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战略投资人转让的议案》。
    4、出席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2年11月8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5、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另持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于2002年11月20日到四川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四川金顶董事办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6、联络事项:
    联系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良益先生周正女士
    电话:0833-55212715521267
    传真:0833-55212055521244
    邮政编码:614200
    7、出席会议人员的住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