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 2020-016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授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授权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每户)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临 2020-010)。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对该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总部及直属子
(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主体、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投资主体: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主体限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公司直属子(分)公司的下属成员单位不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2、资金来源: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或其他债务融资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3、投资范围与期限: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操作的金融机构仅限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内的银行。在授权投资期限内,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含)。
4、授权投资额度与授权期限: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 亿元(每户)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实施方式:在授权范围、额度内,授权各投资主体经营管理层(单位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 2020 年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商业银行低风险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风险识别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公司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本议案审议通过后,授权各级投资主体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授权的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等高风险产品。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拟使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每笔委托理财均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
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经本议案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品种
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操作的金融机构仅限于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内的银行。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范围、额度内,授权各投资主体经营管理层(单位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年度内公司拟选择的产品均为低风险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
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低,安全性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行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 2020 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最近一年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元) 2019年
营业收入 8,696,352,00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767,292.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708,359.74
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836,785,239.94
总资产 9,079,154,364.38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
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
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市场波动。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承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以及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继续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继续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继续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
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继续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继续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继续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