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38 人,注
册会计师 227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36 人。
天健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40 亿元。2023 年度,天
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675 家,收费总额 6.6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
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彭卓,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9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弋守川,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鸿,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2024 年度审计费用 18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156 万元,内控审计 30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3.13%。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若 2024 年度后续审计范围或内容有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新增审计费用在 100 万元以内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信永中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度,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十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
议,参会全体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同意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