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3,996,800,0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此外川投能源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
首次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3,996,800,000.00
减: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98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5.80
加:利息收入 5,974,623.16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022,774,617.36
项目 金额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8,709,217.36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994,065,400.00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说明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3,022,774,617.36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8,709,217.36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994,065,400.00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2,734,600.00 1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税前) 94,905,941.53 2
减:当年投入募投项目 600,000,000.00 3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4,290.71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102,113.47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520,043,781.65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043,781.65
理财产品年末余额 2,500,000,000.00 4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 川投能源本次可转债发行发生其他发行费用 2,734,600.00 元,包括会计师费用
105,000.00元、律师费用 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 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 449,000.00
元、信息披露费用 1,400,600.00 元。2020 年 4 月 15 日,根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2、 公司 2019年 12月 23日十届十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公司 3,014,065,400.00元以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 2020 年 10 月 23 日十届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 25 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滚动购买 8,634,155.400.00 元银行结构性存款,滚动到期
6,134,155,400.00 元银行结构性存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
资收益 94,905,941.53 元。扣除暂未缴纳的应交增值税 5,372,034.43 元后,投资净收益为89,533,907.10元。
3、 根据雅砻江公司 2020年第三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 2020年第 22次总经理办公会决
议,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杨房沟水电站项目款项共计 600,000,000.00元。
4、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合
计 2,500,000,000.00 元,相比 2020 年初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 2,994,065,400.00 元下降
494,065,4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 年 12 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870836051508838)。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雅砻江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458208050067640)。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与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关于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的转入
转出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办理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托管账户(账号:511601016018160157436),该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
另外,公司开立如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1 中国银行成都新南支行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27964085572
2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光华支行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2804101040032231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3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春熙支行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402209019067234804
4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1001870836049704949
5 中信银行成都迎宾大道支行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8111001112400627990
6 成都银行琴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