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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3 沪市 东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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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东阳光: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3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 29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 2024-30 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李义
涛先生回避了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 3000 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5%,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24-15 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24-17 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2023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
告》(临 2024-16 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24-18 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 2024-19 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理形成的,旨在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遵义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临 2024-20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 34.90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存量续贷额度为 24.90 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 10.00 亿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于 2024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 2024-21 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核心团队人员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股数及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对象的董事张红伟先生、李义涛先生、张光芒先生、王文钧先生、钟章保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 2024-24 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
就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为维护上市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同意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择机出售标的股票,按照持有人的原始出资金额和按3%/年计算的收益之和与标的股票售出收益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返还后若有剩余,则归属于上市公司。

  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张光芒先生、王文钧先生、钟章保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临2024-25 号)。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24-22 号)。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本次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修订,其中《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独立董事制度》《东阳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东阳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东阳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东阳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推选张红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张红伟回避了表决。

  (二)推选邓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邓新华回避了表决。

  (三)推选李义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李义涛回避了表决。

  (四)推选胡来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推选张光芒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张光芒回避了表决。

  (六)推选王文钧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董事王文钧回避了表决。

  (七)推选覃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覃继伟回避了表决。

  (八)推选付海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付海亮回避了表决。

  (九)推选谢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并顺利衔接。董事会将要求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聘任新的管理层并顺利交接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将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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