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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3 沪市 东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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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3:东阳光关于取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9

600673:东阳光关于取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73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7 月 18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2,258.7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2-02 号)、《东阳光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 2022-03 号)等文件,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指定的监事未收到任何公
司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22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临 2022-05 号)。

  (四)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2-08 号)、《东阳光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临 2022-56 号),本次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78.90 万股,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078.90 万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不变。

  (七)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 1,078.9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东阳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临 2022-57 号)。

  (八)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尚有预留限制性股票 2,258.70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至今,公司尚不存在拟授予其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且公司拟以回购股份实施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听取公司员工意见,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2,258.70 万股。

  本事项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消授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当前的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阳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五、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取消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阳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2,258.70 万股的授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如下:公司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关于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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