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阳光 证券代码:600673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二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一、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规模、股票规模、认购情况等要素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响,也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仅为方案设计合理预测使用,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专项金融产品尚未设立,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专项金融产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不超过 200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13 人,具体参与人数、名单将由公司董事会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出资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10,499.8028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301,389.7259 万股的3.48%,其中首次授予 8,679.10 万股,预留 1,820.7028 万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为 3.96 元/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在董事会决议披露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做相应调整。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含其指定的主体)及/或实际控制人借款、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上市公司不得向员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4.20 亿元,其中员工自筹出资不超过 2.10
亿元,拟通过设立或认购专项金融产品、资管/信托产品、金融机构借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即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 2.10 亿元。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金额和实际融资金额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含其指定的主体)拟为金融机构的融出本息提供连带担保、追保补仓责任(如需)。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比例上限分别为 50%、50%。各期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实现情况确定。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权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表决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情形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中的提案权、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3
特别提示...... 4
释义...... 8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9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确定依据及持有人拟分配情况...... 10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的来源、规模及购买价格...... 12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16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9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和权益处置...... 20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23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9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东阳光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划草案 (草案)
公司股票、东阳光股票 指 东阳光 A 股普通股股票
标的股票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东阳光 A
股普通股股票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核心骨干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本计划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目前公司已形成“电子光箔-电极箔-铝电解电容器”的一体化电子新材料产业链、空调热交换器产业链和氯氟循环经济产业链,且在相关核心产业领域取得举足轻重的发展地位,2021 年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剥离医药制造业务,进一步明确公司发展定位,集中精力与资源做强优势产业,扩大产业优势,在精细制造成熟产业、巩固国内细分市场的同时,深化相关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积极在变频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拓展新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本员工持股计划响应“共同富裕”的号召,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员工,增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激发公司的发展潜力,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