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2-57 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789,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
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
日,以 5.1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3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2 月 14 日
2、首次授予价格:5.13 元/股
3、首次授予人数:85 人
4、首次授予数量:1,078.90 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中,共有 85 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 1,078.90 万股,
其中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授予登记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该名激励对象不具备激励资格,不得作为激励对象列入激励名单,涉及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0 万股;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8,230.10 万股。因此,本次授
予人数由 91 名调整为 85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320.00 万股调整为
1,078.90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7、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首次授 占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予权益数量的比 额比例
例
张红伟 董事长 288.10 26.70% 0.096%
李义涛 董事、总经理 63.10 5.85% 0.021%
卢建权 副总经理 44.80 4.15% 0.015%
张光芒 董事、副总经理 43.50 4.03% 0.014%
李刚 副总经理 31.70 2.94% 0.011%
骆平 副总经理 26.00 2.41% 0.009%
钟章保 董事、财务总监 11.80 1.09% 0.004%
王文钧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10.50 0.97% 0.003%
总经理
柴智 常务副总经理 14.00 1.30% 0.00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6 人) 545.40 50.55%% 0.181%
合计 1,078.90 100.00% 0.358%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3、上述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4、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柴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文钧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11-31 号),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 85 名激励对象以
货币资金缴纳的合计 10,789,000 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叁拾肆万柒仟伍佰柒拾元整(¥55,347,570.00)。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系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故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78.90 万股,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前股份数量 本次变更股份数量 变更后股份数量
证券类别
(股) (股) (股)
无限售流条件通股 3,003,949,607 -10,789,000 2,993,160,60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947,652 +10,789,000 20,736,652
合计 3,013,897,259 0 3,013,897,259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根据首次授
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 1,078.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 3,074.87 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具体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股票摊销成本
3,074.87 1,366.61 1,127.45 512.48 68.33
注:1、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
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