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加勇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加勇先生、党国峻先生、于鸿坚先生、黄俊德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 3%股份的股东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名贾云松女士、刘士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同意提名刘加勇先生、党国峻先生、于鸿坚先生、黄俊德先生、贾云松
女士、刘士彬先生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裴阳先生、聂学民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盛筱艨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同意提名盛筱艨女士、裴阳先生、聂学民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6月1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亚时代中心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候 选 人 的 简 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43)。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