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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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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0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博亚时代中心1803-1804会议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五、宣读审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增补盛筱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的议案》

累计投票议案

 2.00  《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2.01  《关于增补贾云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2.02  《关于增补刘士彬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的议案》

六、主持人宣读大会投票表决说明;
七、推荐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与律师一同参加计票、监票;
八、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表决以上各议案;
十、计票、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休会,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信息网
    络公司统计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二、主持人宣布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五、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次大会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务;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

    五、股东对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提交股东大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后交董事会研究,做出必要的答复;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按股东登记的先后顺序取前十位股东依次发言;

    七、每一位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八 、董 事 会 应 认 真 听 取 股 东 发 言 ,可 以 有 针 对 性 地 回 答 股 东 提 出 的 问 题 ;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十、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以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关机或无声状态。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 1:《关于增补盛筱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因盖永梅女士、赵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独立董事辞职后及时进行增补。

    公司 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股东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提
名函》,函件主要内容为:“我公司持有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45,9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12.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有提名董事会董事的资格。现提名盛筱艨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查,上述临时提案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形成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之日止。

  本议案已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盛筱艨:1970 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青岛华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青岛高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盛筱艨未持有天目药业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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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2:《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鉴于宋正军先生、余静女士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等相关职
    务,董事会需增补 2 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贾云松女士、刘士
    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需对候选人逐项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云松,贾云松:1982 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2006 年-2017 年,先后担任青岛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青岛维勒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伟东云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职务。2018 年至今担任青岛源嘉盛鼎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青岛鼎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贾云松女士未持有天目药业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为公司持股 12.36%股东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外,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士彬,1986 年 9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证书,中共党员。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李沧支行对公客户经理、机构部经理,青岛龙湖置业拓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融资经理,青岛市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青岛源嘉盛鼎控股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

  截止目前,刘士彬先生未持有天目药业股票,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持股 12.36%股东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源嘉盛鼎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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