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71 公司简称:ST 目药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目药 600671 *ST目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峰(代行董事会秘书) 陈国勋
电话 0571-63722229 0571-63722229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
号盛大科技园B座二楼 号盛大科技园B座二楼
电子信箱 771408101@qq.com tianmuyaoye@126.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73,435,288.71 402,648,614.86 -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588,545.12 45,184,018.46 -45.5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51,864,252.16 77,214,839.39 -3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255,473.34 -6,150,354.29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1,150,289.95 -10,401,837.19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021,313.83 6,239,411.75 -164.45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0.9279 -8.8154 不适用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745 -0.0505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745 -0.0505 不适用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65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22.01 26,799,460 0 无 0
人
境内非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 20.53 25,000,000 0 无 0
人
境内非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国有法 4.26 5,181,813 0 冻结 5,181,813
人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 境内非
有限公司 国有法 3.28 4,000,028 0 无 0
人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 境内非
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3.28 4,000,000 0 无 0
人
李俊凤 境内自 2.26 2,757,229 0 无 0
然人
李洪辛 境内自 1.79 2,181,456 0 无 0
然人
盖连东 境内自 1.75 2,133,545 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郑州玖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法 1.50 1,830,000 0 无 0
人
高文元 境内自 1.32 1,613,100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2021 年 1 月 20 日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周
永政四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签署后,
李俊凤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5,60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5);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一致行动到期到届满
解除一致行到,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3);
(2)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签署一致
行动人协议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000,028 股,占公
司总股本 23.8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15);(3)除上述披露外,公司未
知悉上述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