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77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经公司事后核查发现,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
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签订了《债权转让协
议书》,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 9,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永
新华瑞,其中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预付给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5 万元股权转让款、杭州武略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合计 1,785 万元已确定
转让的债权,因工作疏忽、未及时将该 1,785 万元其他应收款调整至永新华瑞,
导致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的表述错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
涉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本次更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资金情况”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 发 报 报告 截至半 预计
股东或关 联 占用时 生 期初金额 告 期偿 期末余 年报披 预计偿 预计偿 偿还
联方名称 关 间 原 期 还总 额 露日余 还方式 还金额 时间
系 因 新 金额 额
增
占
用
金
额
西双版纳 其
长城大健 他 2017 注 诉讼追 存 在
康产业园 关 年 9 月 ① 1,519.02 0 1,500 19.02 19.02 偿 19.02 不 确
有限公司 联 至今 定性
方
西双版纳 其
长城大健 他 2017 注 诉讼追 存 在
康产业园 关 年 12 ② 507.63 0 500 7.63 7.63 偿 7.63 不 确
有限公司 联 月至今 定性
方
其 2019
浙江清风 他 年 7 月 注 不 适
原生文化 关 至 ③ 460 0 460 0 0 不适用 0 用
有限公司 联 2021
方 年 4 月
其 2020
长城影视 他 年 1 月 注 不 适
股份有限 关 至 ④ 255 0 255 0 0 不适用 0 用
公司 联 2021
方 年 4 月
其 2020
浙江清风 他 年 9 月 注 不 适
原生文化 关 至 ⑤ 169 0 169 0 0 不适用 0 用
有限公司 联 2021
方 年 4 月
其 中
浙江共向 其 371 万
建设集团 他 2018 元债权 存 在
有限公司 关 年 7 月 注 3,073.12 0 0 3,073.12 3,073.12 转让方 371 不 确
兰州分公 联 至今 ⑥ 式现金 定性
司 方 偿还、
其余诉
讼追偿
杭州文韬 其 以债权
股权投资 他 2019 注 转让方 存 在
基金合伙 关 年 1 月 ⑦ 4,214 0 0 4,214 4,214 式现金 4,214 不 确
企业(有 联 至今 偿还 定性
限合伙) 方
杭州武略 其 2019 注 1,200 0 0 1,200 1,200 以债权 1,200 存 在
股权投资 他 年 1 月 ⑦ 转让方 不 确
基金合伙 关 至今 式现金 定性
企业(有 联 偿还
限合伙) 方
合计 / / / 11,397.77 0 2,884 8,513.77 8,513.77 / 5,811.65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16.88%
的比例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详见附注
资金的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 无
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其附属企业暂无偿债能力,未能及时清偿
资金占用。2021 年 4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违规担保涉及的 9,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协议约定自签订协议生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效之日前,永新华瑞支付公司 3,215 万元;剩余金额 1,785 万元,
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 永新华瑞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付清,合计 5,000 万元。若协议生
的措施说明 效之日起两年内,公司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 4,000 万元,永
新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向公司按该差额支付全部
债权受让款。截止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
的资金款项共计 3,215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第二笔 1,785
万元债权转让款。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 不适用
见(如有)
注①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与黄山市屯溪区供
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屯溪区供销社)签署最高额为 2,000 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
款合同》,2017 年 9 月 29 日,黄山天目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的指示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
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 1,500 万元借款转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控制的西双版纳长城
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 2020 年 3 月 16 日,黄山天目已
归还屯溪区供销社上述 1,5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2021 年 4 月,黄山天目将上述 1,500 万元债权转
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将上述 1,500 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天目。截
止目前,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