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嘉鹏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过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对 2020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3,846.80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准备 2,951.38 万元,合计6,798.17 万元,内部合并抵消以后,导致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 4,640.22 万元。本次资产核销处理将影响(减少)当期损益 38.19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1.83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75.00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376.83 万元(调整后)。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公司存在的内控缺陷,积极整改,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但在实际运行中,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涉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 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项,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各子公司)2021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以上额度内的融资在实际发生时未突破财务预算报告中融资预算额度的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1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 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第 2、3、5、6、7、8、9、11、12 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 12 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以及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