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筹划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9年3月31日披露了《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股东筹划股权结构变更等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截止2019年4月1日,(1)本次股权合仅签订了框架性协议,后续是否签订最终协议、是否最终合作,以及最终合作方式和对象尚难以确定,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永新华未能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其履约能力是否会影响本次合作的推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3)长城集团与横琴三元前期相关协议,目前双方在是否达成控制权转让协议、是否达成有关解除协议的约定、事项进展以及前期协议的安排和进展是否影响本次合作等重大事项上存在分歧,可能会由于上述纠纷导致长城集团本次筹划股权结构变更存在不确定性;(4)长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长城集团(本级非合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确认债务总额为39.50亿元,可能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更产生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平稳、正常。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9年3月28日、3月29日与4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锐勇、赵非凡,除2019年3月18日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筹划股权结构变更事项外,均不存在涉及公司未披露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问询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锐勇、赵非凡,截至目前,控股股东筹划股权合作事项的最终合作协议尚未签署且关于债务处置、后续发展的细化方案尚未最终形成。该事项等最终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3月31日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股东筹划股权结构变更等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四)公司经核实,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近期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也未获悉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止2019年4月1日,(1)长城集团与永新华本次增资扩股或其他形式的股权合作目前仅签订了框架性协议,后续是否签订最终协议、是否最终合作,以及最终合作方式和对象尚难以确定,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永新华未能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其履约能力是否会影响本次合作的推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3)长城集团与横琴三元签署的前期相关协议,目前双方在是否达成控制权转让协议、是否达成有关解除协议的约定、事项进展以及前期协议的安排和进展是否影响本次合作等重大事项上存在分歧,可能会由于上述纠纷导致长城集团本次筹划股权结构变更存在不确定性;(4)长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33,181,813股、其中30,181,813股已经被司法冻结,长城集团(本级非合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确认债务总额为39.50亿元,可能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更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