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决议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会议,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3
人,参加会议的委员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经审阅董事会9名董事候选人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刘波先生、
张国平先生、黄速建先生、张峰亮先生、傅欣女士、杨大龙先生、黄从运先生的
覆历材料,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9名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同意将上述9名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十一届16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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