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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8 沪市 尖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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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8:尖峰集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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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2-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2021 年度不派送
      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简要说明: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2
      年公司将对南方尖峰进行增资、投资建设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500 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出资成立云南普洱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并
      进行骨料砂石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此外,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有多个新
      药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抗肿瘤新药 DPT 和 JFAN-1001 已进入临床阶段,
      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浙江尔婴、尖峰亦恩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和引进
      力度,需增加研发投入。并且,公司还将继续寻求水泥、医药的其他发
      展项目。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24,078,885.41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431,820,207.11 元。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法定公积金43,182,020.71 元,加经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1,630,509,306.32 元,减去
2020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137,633,531.20 元 , 本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881,513,961.52 元。


    公司 2021 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 2021 年末股本 344,083,828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172,041,914.00 元(含税)。

    2021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为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及公司长期发展,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董事会提出了上述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924,078,885.41 元 , 拟 分 配 的 现 金 股 利 总 额 为
172,041,914.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8.62%,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2 年公司将对南方尖峰进行增资、投资建设湖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500 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出资成立云南普洱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并进行骨料砂石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此外,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有多个新药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抗肿瘤新药 DPT 和 JFAN-1001 已进入临床阶段,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浙江尔婴、尖峰亦恩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和引进力度,需增加研发投入。并且,公司还将继续寻求水泥、医药的其他发展项目。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
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将该预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 7 次会议,公司现有五名监
事,全体监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赐先生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
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客观真实,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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