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2-015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内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尖峰”)拟向黄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平城投”)提供1300万元借款,该借款不计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借款期限为两年,到期一次性归还。
●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财务资助概述
因黄平县谷陇至凯里的公路(S204)进行改道修缮,预计投资 2860 万元,
由黄平城投负责建设,由于该道路原经过黄平尖峰主矿山,需进行改道。黄平城投由于资金困难,向黄平尖峰提出 1300 万元借款要求,为了改善贵州尖峰的生产经营环境、促进公司发展,拟向黄平城投提供 1300 万元借款,该借款不计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借款期限为两年,到期一次性归还。如到期不能按时归还借款,则根据应还款额按同期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基础利率(央行LPR)三倍支付利息,该笔借款拟由黄平县助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
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黄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宋成
4、注册资本:11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 年 05 月 06 日
6、登记机关: 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州镇林溪苑
8、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的投(融)资、管理和收益。土地整治、整理及开发。房地产及旅游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农民集中住房。棚户区改造。生态移民。校舍修建与维护。农村道路建设。技术咨询、营销策划、建材、广告及停车场经营。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东情况:黄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其 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54,245.20
负债总额 95,109.16
净资产 259,136.04
项目 2021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276.71
净利润 3,398.97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贵州尖峰为支持当地政府工程建设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涉及贵州尖峰主矿山路段的谷陇至凯里的公路(S204)改道工程建设,改道工程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贵州尖峰的生产经营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地方脱贫攻坚成果。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采取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子公司贵州尖峰为支持当地政府工程建设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涉及贵州尖峰主矿山路段的谷陇至凯里的公路(S204)改道工程建设,改道工程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贵州尖峰的生产经营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地方脱贫攻坚成果。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贵州尖峰向黄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