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1-005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1 年 4 月 24 日,本次董事会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并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晓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1-007)。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以 2020 年末股本 344,083,82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4.0 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37,633,531.20 元(含税)。2020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该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临 2021-008)。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1-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了 2020 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度提取中长期激励基金 1849.7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浙江省金华
市婺江东路 88 号尖峰大厦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1-010)。
9、通过了《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
黄金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平均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拟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专家董事津贴至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含税),自 2021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临 2021-011)。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通过了《关于受让金华银行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现持有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银行”)4,875.81万股。本次同意公司出资 9621.36 万元,以 2.94 元/股的价格受让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所持有的金华银行股权 3,272.57 万股,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华银行 8,148.38 万股。该股权受让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13、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通过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独 立 董 事 2020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15、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独立意见: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4、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2020 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9、《项目跟投管理办法》;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五项决议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会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