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0-00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14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0 年 4 月 24 日,本次董事会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八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并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晓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19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以 2019 年末股本 344,083,82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103,225,148.40 元(含税),2019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该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 2020-005)。
4、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临 2020-011)。
5、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0-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蒋晓萌、虞建红回避
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0-007)。
7、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在浙江省金华
市婺江东路 88 号尖峰大厦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0-008)。
10、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9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11、通过了 2019 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度提取中长期激励基金 3693.93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通过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独 立 董 事 2019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14、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独立意见: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4(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 2019 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四项决议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会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