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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8 沪市 尖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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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出售水泥销售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10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09-02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水泥销售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经审议作出了相关决议,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5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浙江金华尖峰水泥销售有
    限公司50%的股权出售给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是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水泥)于2009
    年12 月9 日,与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尖峰)签订
    了相关协议,尖峰水泥以50 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浙江金华尖峰水泥销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50%的股权出售给南方尖峰。转让完成后,南方尖
    峰将有销售公司100%的股权。
    本公司于2009 年日12 月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七届十一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尖峰水泥出售销售公司股权的议案》。
    因本公司董事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同时也是南方尖峰的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南方尖峰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
    权转让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蒋晓萌、虞建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朱关芝、邓明然、刘家健发表了同意该项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2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的受让方是南方尖峰,该公司成立于2007 年9 月30 日,注册资
    本为4 亿元,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 号,法定代表人蒋晓萌,经
    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研发及销售;水泥、水泥制品生产及石灰石采选。南方
    水泥有限公司持有65%股权、尖峰水泥持有35%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尖峰水泥所持有的销售公司50%
    的股权。
    销售公司成立于2007 年11 月21 日,经营期限为五年,注册资本为100 万
    元,其中:尖峰水泥出资50 万元,占50%;南方尖峰出资50 万元,占50%。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 号,法定代表人蒋德洪,经营范围:水泥、
    水泥熟料及相关制品的销售。
    销售公司2008 年(经审计)及2009 年11 月底(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表(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08 年 2423.02 2331.73 91.29 17012.46 -1.35
    2009 年11 月底 3163.27 3062.20 101.07 15076.56 9.78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甲方: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乙方: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一)甲方将其所持有的销售公司50%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
    50 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拥有销售公司股权,乙方拥有销售公司的全
    部股权。
    (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
    定价情况:以销售公司的净资产帐面值为依据,双方谈判确定。3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同
    业竞争,出售资产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从2007 年起公司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合作,成立销售公司是在
    合作初期为了延续原有的销售政策、渠道等而组建的,现南方水泥在浙江省内的
    销售政策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进行筹划,由南方尖峰全资持有销售公司有利
    于南方水泥进一步整合区域内的水泥销售资源。该股权的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损益
    造成大影响;由于该股权出售后,销售公司不再由尖峰水泥合并报表,将减少本
    公司的营业收入。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合同》;
    2、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