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4-06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
长、总经理江洋先生(现已离任),董事、总经理朱三高先生及公司其他管理人
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在
2024 年 5 月 22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76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262,35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90%,增持金额为
1,080.35 万元。王彬彬先生、刘静雯女士因受个人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增持金额暂未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成,增持主体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资
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
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江洋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朱三高先生及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易雅君、王彬彬、刘静雯、尹翰禹、覃思维、叶楠、陈盛、陈俊标、刘鑫)。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
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公司部分董
事及管理人员计划在 2024 年 5 月 22 日起的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2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2,7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及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公司部分董事及管理人员具体拟增持金额如下:
购买金额下限 购买金额上限
增持主体 职务
(万元) (万元)
江洋 董事长、总经理(已离任) 500 1,000
朱三高 董事、总经理 500 500
易雅君 子公司总经理 500 500
王彬彬 投融资总监(已离职) 100 160
刘静雯 法务总监 100 100
尹翰禹 子公司副总经理 100 100
覃思维 项目经理 100 100
叶楠 内审部经理 100 100
陈盛 财务部经理 100 100
陈俊标 产品经理 50 50
刘鑫 项目经理 50 50
合计 - 2,200 2,76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8,262,3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90%,增持总金额为 1,080.3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增持金额 已增持金额 已增持股份数 增持占公司总
增持人员 职务
(万元) (万元) 量(股) 股本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江洋 500-1,000 304.30 2,500,000 0.0905
(已离任)
朱三高 董事、总经理 500 261.50 2,100,000 0.0760
易雅君 子公司总经理 500 251.95 1,768,100 0.0640
投融资总监
王彬彬 100-160 4.93 39,400 0.0014
(已离职)
刘静雯 法务总监 100 6.86 53,000 0.0019
尹翰禹 子公司副总经理 100 50.00 382,540 0.0138
覃思维 项目经理 100 50.00 378,800 0.0137
叶楠 内审部经理 100 50.63 352,116 0.0127
陈盛 财务部经理 100 50.07 356,600 0.0129
陈俊标 产品经理 50 25.02 163,400 0.0059
刘鑫 项目经理 50 25.09 168,400 0.0061
合计 - 2,200-2,760 1,080.35 8,262,356 0.2990
(注:增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总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洋先生、朱三高先生、易雅君先生、尹翰禹先生、覃思维先生、叶楠先生、陈盛先生、陈俊标先生、刘鑫先生增持金额均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最低金额的 50%。王彬彬先生、刘静雯女士因受个人资金安排及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增持金额暂未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 50%。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后续增持主体将继续根据前期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及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因素或资金未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监高买卖公司
股份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