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下午14:30
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A区2栋5层
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江洋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议程及须知;
二、审议会议议案;
三、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如有)以及对有关询问进行回答(若有);
四、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宣读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律师宣读关于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八、董事在股东会议决议上签名;
九、宣布会议结束。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0 日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高效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及本《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特制定本须知,提请参会股东注意: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发言和质询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应简明扼要,每人不超过5分钟。与议程无关的内容不予受理。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帐号,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四、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填写表决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对未在表决票上做表决的或多选的,将做弃权处理。未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束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表交还会议现场工作人员。如有委托参会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律师见证。审议事项的表决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位监事、律师作为监票人监督清点。两位股东代表人选由主持人提名,参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和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结果合并汇总后,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较上年度总体费用增加 4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 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 20 万元)。本次收费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3)。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因王彬彬先生与刘静雯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与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拟选举张茂先生与张玉红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4)。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茂,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就职于拉萨神湖酒店、拉萨吾思藏酒店,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张茂未持有
公司股票,张茂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况。
张玉红,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就职于中粮米业、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大仓粮油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张玉红未持有公司股票,张玉红与公司控股
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