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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德:*ST瑞德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ST瑞德:*ST瑞德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3-05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股份”)对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
      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6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因此,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
      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定,继续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
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 年度,因公司存在如下情形,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被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5)。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
002681 号)。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65.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8,668.14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125.29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42,476.57 万元;2022 年期末净资产为 173,582.34 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消除情况

  1、违规担保影响的消除情况

  针对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问题,公司已在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制定了妥善的解决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支付不低于 2,000 万元用于弥补违规担保债权人作为公司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

序中所占用的偿债资源。且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时前,重整投资人已按《重整计划》
规定支付了人民币 2,000 万元至管理人账户。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出具承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时,重整投资人
已经支付 2,000 万元人民币至公司管理人账户用于支付前述违规担保债权人作为奥瑞德股份普通债权人所占用的偿债资源。如该等款项不足以弥补上述违规担保债权人作为奥瑞德股份普通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所占用的偿债资源,本单位将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全额补足。”

  综上,违规担保债权由管理人进行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后,将根据《重整计划》的偿债方案进行清偿,偿债资源由重整投资人提供。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违规担保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已消除。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影响已
消 除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资金占用解决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35,229.66 万元。2022
年,通过债务抵偿、重整投资人代偿等方式,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收回。中审亚太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3、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消除情况

  公司积极推动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整改,2023 年
4 月 28 日中审亚太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2682 号),且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2678 号)。

  4、 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消除情况

  根据中审亚太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2681 号)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2676 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情况已消除。

    四、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盈利能力较弱。且公司目前没有明确的资产注入安排,市盈率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因此,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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