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66 沪市 *ST瑞德


首页 公告 *ST瑞德:*ST瑞德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ST瑞德:*ST瑞德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4

*ST瑞德:*ST瑞德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的《奥瑞德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奥瑞德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按照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比例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产生 1,840,989,360 股股票(最终转增股票
      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
      量为准)。转增股票中控股股东等业绩补偿义务人的约 604,158,086 股股票需
      由上市公司 1 元回购,回购的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他股东的约
      1,236,831,275 股 股票 无 偿 让 渡 , 用于引 入 重 整 投 资 人。上 述 共 计
      1,840,989,360 股转增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不低于 15 亿股,重整
      投资人最终未受让的剩余转增股票,由管理人予以注销。

     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重整投资人合计受让 1,536,186,603 股股票,
      未受让的 304,802,757 股股票将予以注销。为便于执行,本次重整计划最终用
      于注销的 304,802,757 股不予转增登记。扣除上述不予转增登记的股票后,公
      司实际共计转增 1,536,186,603 股股票。

     前述 1,536,186,603 股转增股票将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
      受让。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
      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则》”)第 4.3.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
      格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将根据未来
      公司股票价格的持续波动情况,并基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本次转增的股票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 01 破申 107 号《民事
裁定书》及(2022)黑 01 破 89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单丽丽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并指定奥瑞德清算组担任奥瑞德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1)。

  2022 年 12 月 28 日,奥瑞德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2)。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重整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3)。

  同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 01 破 8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4)。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 01 破 89-1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破产程序。

    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按照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共计转增 1,840,989,360 股股票,其中控股股东等业绩补偿义务人的约 604,158,086
股股票由上市公司 1 元回购,回购的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他股东的约1,236,831,275 股股票无偿让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前述转增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不低于 15 亿股,重整投资人最终未受让的剩余转增股票予以注销。

  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最终,重整投资人合计受让 1,536,186,603 股股票,未受让的 304,802,757 股股票将予以注销。为便于执行,上述最终用于注销的304,802,757 股股票不予转增登记。扣除不予转增登记的股票后,公司实际转增1,536,186,603 股股票,转增的股票最终将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整计
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重整产业投资人青岛智算信息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共青城元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6 个重整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6.4.11 条
的相关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本次转
增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除权相关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全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次转增后,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同时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公司原股东所持股票数量未发生变化,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以每股净资产计算)较重整前显著提升。这与转增前后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变、需要通过
除权对股票价格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形存在本质差别。

  因公司股票价格处于持续变动之中,本次公司拟将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分为以下 2 种情况:

    1、在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 0.96 元/
股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本次公司拟将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原流通股份”是指本次转增前公司原股东持有的 A 股流通股。

  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原公式中现金红利价格为 0。同时,本次新增股票注销后剩余1,536,186,603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新增股票中合计 299,355,328 股由公司回购后用于引入投资人;剩余 1,236,831,275股向重整投资人转让,重整投资人的对价为 0.8 元/股。

  上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引进重整投资人的股份均大幅增厚了公司的净资产,且转增股票对价系在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基础上,兼顾债权人、公司和公司原股东等各方利益后确定,并经公司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其股票价值与支付对价基本均衡,原股东权益未被稀释。故转增股份及作价不纳入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范围。本次转增前后,公司原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即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因此,调整后奥瑞德除权(息)参考价格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格一致。

    2、在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高于 0.96 元/股时,
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除权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原流通股份数+重整投资人受让不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解决业绩承诺导致不公平让渡问题投入现金金额]÷(原流通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不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

  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原公式中现金红利价格为 0。鉴于除权除息日前股票收盘价高于 0.96 元/股,需考虑各部分转增股份对股价的影响:其中重整投资人受让不存在
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989,465,020.00 元,解决业绩承诺导致不公平让渡问题投入现金金额为 483,326,468.00 元;由重整投资人受让不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数为 1,236,831,275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存在补偿义务的转增股份数为299,355,328 股;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对流通股份数无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形成的股票将直接登记至公司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共计 17 个证券账户),具体证券账户清单以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六、股本变动表

  1、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关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份性质          转增前(股)  本次转增股份(股) 转增后(股)

 A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43,759,908          0          343,759,908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83,566,332    1,536,186,603    2,419,752,935

        总股本          1,227,326,240    1,536,186,603    2,763,512,843

  2、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并完成股份过户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转增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增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