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2-09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重整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1 月 29 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
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
01 破申 107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黑 01 破 89 号《决定书》,裁定受
理债权人单丽丽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奥瑞德清算组担任奥瑞德管理人。
同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送达的(2022)黑 01 破申 101 号《民事裁定书》
及(2022)黑 01 破 90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辽阳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对哈
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的重整申请,并指
定奥瑞德有限清算组担任奥瑞德有限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
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1)。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及《关于公司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3),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的债权人未在公司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
应在 2022 年 12 月 29 日前(含当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
料。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第一次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 时召开。
为确保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重整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将会议召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时间
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第一次重整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上
午 9 时正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重整债权人会议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会议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
债权人可根据 12368 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中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之后,于 2022 年 12月 30 日前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熟悉网站操作环境,并查阅相关文档。电脑端需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如有问题,请于会前及时联系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姜守鹏律师;联系电话:15204629612)。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参与网络会议。
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会议主要议题
(一)奥瑞德债权人会议议题
1、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2、债权人对奥瑞德重整阶段的债权表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4、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事务工作报告》;
5、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6、管理人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
7、债权人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审议表决;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奥瑞德有限债权人会议议题
1、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2、债权人对奥瑞德有限重整阶段的债权表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4、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事务工作报告》;
5、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6、管理人对《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
7、债权人对《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审议表决;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后续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全部由奥瑞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奥瑞德有限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存在失去奥瑞德有限控制权的风险。另外,若奥瑞德有限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公司将失去主要经营性资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8,887,604.11 元(未经审计),若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存在不予通过的风险
奥瑞德及奥瑞德有限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及《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表决结果需要以债权人大会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重整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