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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6:ST瑞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1

600666:ST瑞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0-06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效率,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
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1854),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目前合伙人数量:38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78人,
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 7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00 人;

  从业人员总数: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近 2,000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36,323.14 万元

  2019 年度净资产金额:2,960.32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10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公司户数),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 1,106.70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钢铁行业、机械行业等,资产均值 180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累计:5,526.64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增明

  姓    名                          王增明

  执业资质                          注册会计师

  兼职情况        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是

  从业经验    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上市


                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

                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增明

  姓  名                            王增明

  执业资质                          注册会计师

  兼职情况        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是

                曾主持过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复核工

  从业经验    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负责人、拟签字会计师:刘凤美

  姓  名                            刘凤美

  执业资质                          注册会计师

  兼职情况        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是

                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上市公司等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业

  从业经验    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4)拟签字会计师:曲丽华

  姓  名                            曲丽华

  执业资质                          注册会计师

  兼职情况        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是

                曾主持过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及专项审计,具备专业

  从业经验    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均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 20 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5 年

  相关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2019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于建永、段岩峰连续服务年限 5 年,连续签字 5 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效率,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取得其理解,双方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四)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后任会计师经沟通均表示无异议。


  (五)公司存在相关特殊事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 13.4.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存在的上述特殊事项并非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影响因素,从业务资质看,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都具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变更原因主要基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效率,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其与公司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沟通过程中不存在异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充分考虑时间问题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拟委派足够数量、经验丰富的团队参与本项目,为项目质量及进度提供合理保证。同时,其已关注到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充分考虑了本期审计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职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事前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核查,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相关条件和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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