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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66:*ST瑞德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600666:*ST瑞德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 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20-03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存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块交易,公司股票简称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变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被追溯调整为负值且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奥瑞德”
变更为“*ST 瑞德”。

    二、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4824 号)。经审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41,774,037.65 元,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9,804,452.13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7,140,349.93 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存在以下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13.4.1 条的规定,公司存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如下:

  1、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往年违反决策程序的担保,目前影响尚未消除。截至 2019 年末,资金占用余额(本金及利息)共计 58,711.86 万元;

  2、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尚未出具最终结论。因立案调查事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4824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23,5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00%,累计冻结(轮侯冻结)的股份为 233,223,515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0%。褚淑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57,483,0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83%;累计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为 157,483,09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3%;

  4、公司 2018-2019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 D;

  5、公司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6、2019 年 8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和通报
批评。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块交易,公司股票简称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变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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