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6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函证,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由于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经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公司目前仍存在诉讼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立案调查等相关风险(详见本公告内容“三、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 2019 年 8 月 15 日、16 日、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已披露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部分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的情况。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正在研究准备盈利预测补偿事宜及相关债权债务沟通解决事宜。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目前存在的诉讼风险
经自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借款合同、担保纠纷存在涉诉情况,若最终认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将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各债权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39),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三)公司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的相关风险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
证券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若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4)。
(四)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截至 2018 年度,公司发生股东资金占用违规事项合计 4.56 亿元。公司已将控股
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左洪波)科目,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因债务纠纷导致其个人资产被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尚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其偿债能力存在重大风险。
(五)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补偿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左洪波夫妇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控股股东虽坚定履行赔付义务,并表示赔付事项不受资本市场变化的影响,但业绩承诺方确存无法履行承诺赔付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夫妇为业绩承诺的第一顺位补偿义务人,在不考虑冻结、质押等事项的情况下,若其采取以原有股份赔付的方式,则其持股比例将大幅下降。公司资产减值报告尚未最终出具,若存在减值情况,则业绩承诺补偿人需再行补充赔付。因此实际控制人亦有变更的风险。
(七)可能存在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已出现债务违约,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债权人实施了司法冻结,其中涉及已判决、未开庭等多种法律状态。若债权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拍卖、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9 日